万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2018-12-0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万润股份:关于更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万润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在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万润股
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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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 辉
邸晓峰
佐 卓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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