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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
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
MP公司的全资孙公司MP Biomedicals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
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948,700新加坡元的借款担保,约合人民币28,569,821元(按
照2021年6月30日汇率1新加坡元=4.8027元人民币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6年6月2日至2023年4月3日,或者至新加坡公司提前还
款结束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5,948,70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28,569,821
元(按照2021年6月30日汇率1新加坡元=4.8027元人民币计算),占2021年6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4%,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没有
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

                                      1
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比较全
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以武先生、高永华女士、
付少邦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实
现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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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纪鹏


          崔志娟


          邱洪生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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