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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志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自2020年5月12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认真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1、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                                                                    投票情况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崔志娟          6            0           6             0            0     均为赞成票
          2、2022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崔志娟                  2                   2                 0              0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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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
              第五届董
2022年3月                    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同意
   24日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
              一次会议
                             况和2022年度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7、关于提名唐猛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届董       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8月
              事会第十       2、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         同意
   18日
              三次会议       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吕韶阳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第五届董
2022年10                     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同意
 月26日                      4、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五次会议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评估
                             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2022年12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事会第十                                                         同意
  月7日                      的独立意见。
              六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
      2022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崔志娟                  9                  9            0                 0


  2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同时对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
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
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方式,
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安全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等。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经检查,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信披范围、标准、
内部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对信息披露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均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度
公司的法人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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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六、学习和培训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交所、山
东证监局线上培训,学习相关公开课讲座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课程,不断
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
和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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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
页)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志娟
                                      联系方式:cuizj@mail.nai.edu.cn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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