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告涉及事项出具 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控的鉴证报告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董事会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涉及 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