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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慈制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 2289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321,723,1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00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4,774,47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64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
份 6,948,6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60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009,4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7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
代表股份 60,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6,948,6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607%。
    (2)公司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720,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军女士、龙凤鸣女士、赵新民先生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