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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毅女士
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推选宋存智先生、邢建欣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
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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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1、监事会主席津贴为 4,000 元/月(含税),其他监事津贴为 3,600 元/月(含
税);此外,监事会成员因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由公司根据其职务情况另行发
放职务薪酬。
    2、监事履行职务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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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宋存智先生简历
    宋存智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软件质量管理与测试专业硕士学位。2010 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历任工程
师、主管、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 IT 服务部高级经理、监事。
    宋存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邢建欣女士简历
    邢建欣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化工大学
学士。曾任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人事主管、致融征信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人事专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薪酬福利主管。
    邢建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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