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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利 君 控 股 ( 新 加 坡 ) 私 人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将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自由贸易单元开立非居民自
由贸易账户,该账户将作为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账户连接中国境内的成
员企业。
    同 意 利君 控股 (新 加坡 ) 私人 有限 公司 (英 文 : 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设立跨境全功能资金池,并同意以下 3 家公司加入全功能资金池结构。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国家
       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2     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3                                                                        新加坡
             (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

    拟申请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资金池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
署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见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丽娜女士简历见附件2)。
    刘丽娜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提议推选独
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越冬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新增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方式如下:
        姓名     股份数(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姓名     股份数(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修订    何亚民     145,199,999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何亚民     145,199,999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何佳       140,4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何佳       140,4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魏勇        72,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魏勇        72,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张乔龙       2,400,001   净资产折股   2009.6.26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修订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修订
       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供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产 10%的担保;
       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序。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整披露 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2、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日下午 3:00。                                      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3、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股份总数。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限制。                                       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删除原第八十条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新增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除董事、监事以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新增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
                                                 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新增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
                                                    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
                                                    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修改                                                息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意见。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丽娜个人简历
     刘丽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
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丝路大学联盟知识产权子联盟秘书
长、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
济法治研究会理事、榆林市仲裁委委员会仲裁员、西安碑林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西安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刘丽娜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