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04月)2023-04-2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
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负责公司具体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1、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保
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4、依法计算交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5、组织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为公
司决策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负责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任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
总监提名,报公司批准。
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招聘、安排、考核。
第六条 公司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
财务部门负责人监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第七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八条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本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
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
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
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第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三条 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
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
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
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
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
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
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
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
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
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
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
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
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
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
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
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
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
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
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
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
定。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
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
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
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
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
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
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
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
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
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
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
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
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公司成员和
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
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
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
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
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十五条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
分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
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
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
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
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账龄
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
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
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
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
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
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违约损失率 3% 10% 30% 50% 70% 100%
第十六条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会计政
策。
第十七条 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
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
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
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
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
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账龄
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与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参见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相关
内容描述。
第十九条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原材料,采用加
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库存商品按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
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第二十条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
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
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
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
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
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
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
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
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
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
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
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
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
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
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
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
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
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
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
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
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
本的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
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
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使用权 50 0 2
房屋建筑物 20-40 5 2.375-4.75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5,000.00 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 2.375-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第二十七条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
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
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
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
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
的当月计提折旧(如果企业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需要根据描述具体情况)。
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进行后续折旧。
第二十八条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
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
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
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
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
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
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
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第二十九条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
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三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信息服务费用和厂房改造支出。该费用在受益期内平
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一条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
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
合同负债。
第三十二条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
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由于辞退产生,在辞退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
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
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
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
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
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
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
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①本公司自身情况,即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
“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
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 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
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
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
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
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
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
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
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
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
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
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
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第三十四条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第三十五条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受托加工业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
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本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受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
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
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
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
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
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
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
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和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
债列示。
2、本公司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
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第三十七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
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
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
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
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十八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三十九条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
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
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
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
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
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使用权资产”以及“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
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
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
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
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
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
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
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
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
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
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
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
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
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
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
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
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
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
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
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 90%。);⑤租赁
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
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
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
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会计处理方法
A.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
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B.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其
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
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C.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
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D.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
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F.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
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
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
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
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
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的确认和计量“使用权资产”以及“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
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
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
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
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
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
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
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
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
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
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
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
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
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
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
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
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
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
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
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 90%。);⑤租赁
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
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
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
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会计处理方法
A.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
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
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
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
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
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
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B.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
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
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
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
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C.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
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
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
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
价值。
第四十条 所得税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除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
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
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四十一条 套期会计
1、套期的分类
本公司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
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
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
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
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2、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本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
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只有在
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
期工具。嵌入在混合合同中但未分拆的衍生工具不能作为单独的套期工具。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
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
自身权益工具不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
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公司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
被套期项目:
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②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
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③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④境外经营净投资。
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是指小于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本公司将下
列项目组成部分或其组合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中仅由某一个或多个特定风险引起的公允价
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部分(风险成分)。根据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评估,该风险成分应当
能够单独识别并可靠计量。风险成分也包括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仅高
于或仅低于特定价格或其他变量的部分。
②一项或多项选定的合同现金流量。
③项目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即项目整体金额或数量的特定部分,其可以是项目整
体的一定比例部分,也可以是项目整体的某一层级部分。若某一层级部分包含提前还款
权,且该提前还款权的公允价值受被套期风险变化影响的,不得将该层级指定为公允价
值套期的被套期项目,但在计量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时已包含该提前还款权影响的情
况除外。
3、套期关系评估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
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
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
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
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
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
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或者
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公司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
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4、确认和计量
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对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
目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
成部分),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按公允
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
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计入当
期损益。该摊销日可以自调整日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
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
其组成部分)的,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
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
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应当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
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
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
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第四十二条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
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
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1、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
变更;子公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
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根据业务事项的实际变动情况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且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
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3、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
行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
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
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4、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
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
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5、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
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6、会计政策变更应由财务部作出变更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十三条 会计估计变更
1、本公司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
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
可靠。
2、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
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
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本公司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会计差错更正
1、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
造成遗漏或误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2、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
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3、本公司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
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4、本公司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后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第四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现金管理
1、根据国务院发布及修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本公司现金使
用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资金结算。
2、出纳办理现金支付业务,须以附件清楚、手续齐全、会计审核后的凭证作为
付款依据。
4、对于违反财经政策、法规的付款,出纳有权拒收、拒付;发现伪造变造凭证、
虚报冒领款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部负责人。
5、出纳应及时核对现金收支业务,做到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出纳及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挪用公司现金、白条抵库、借用外单位账户套取现
金、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保留账外公款、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7、公司的库存现金只能由出纳专人负责经管,并存放于专用保险箱内。
8、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解缴银行。
9、财务部应对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核实是否做到账款一致、账账一致。
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第四十六条 银行账户、银行存款、银行票据的管理
1、公司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严禁
出租、出借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2、公司根据资金结算需要新设、注销账户,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负责人审
核,财务总监审批报董事长批准。
3、财务部制定《关于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的规定》,对于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规定
的审批权限办理手续,财务部对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齐备的款项,出纳人员应当拒绝。
4、财务部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
理。
5、商业汇票签发、接收、背书转让、贴现以及到期承兑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票据
备查登记。商业汇票到期应及时托收。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业汇票进行盘点,以保
证账实相符。
6、网上银行管理公司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审核。操作人员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7、银行票据、银行印鉴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要求进行保管。
第四十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八条 存货的管理
1、公司存货必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严格做好存货出入库手续。存货不
得外借,存货发生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存货清查盘点
(1)为加强存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清查盘点。每年年终由财务部、审计部、经办部门共同参与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
(2)存货清查盘点后编制存货盘点表和盈亏分析报告。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
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3、存货处置审批。经过充分评估和分析,对确需存货处置的,按权限分别由经办
部门、质检、审计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4、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财务部做好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备案工
作。
公司另行制定存货相关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
1、固定资产购置、建造可行性研究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中心、基建
部门等共同进行,按公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购置按额度分别由总经理、董事
长审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固定资产盘点
每年度由财务部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使用及管理部门参与盘点。盘点过
程中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追溯责任,编制盘盈盘亏表,详细说明每项资产的盘盈盘亏
原因。
3、固定资产处置
对由于达到使用年限、因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
产等,使用部门应及时申请处置。固定资产处置由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提
出处置书面申请报告,按权限分别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鉴定、
按额度权限报总经理审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批准。
4、固定资产减值
当固定资产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发生减值时,应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分析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另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五章 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条 成本费用管理: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挖
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为组织管理及经营生产而发生的费用,通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科目归集,主要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费、修理费、咨询费、水电费、折旧费、物料费
用、差旅费、保险费等,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费用。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汇兑收益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第五十三条 公司对成本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成本开支
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扩大和超出标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
制,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劝阻并建议其纠正,责任人员不予纠
正的,应拒绝办理。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另行制定费用报销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六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五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必须按
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要求定期编制,按月、季、年及时对内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包括
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
1、月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月度报表必须在
每月规定日期前完成并报送。
2、季度报告:包括第一季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3、半年度、年度报告:除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附注外,还需提供报告格式下各项明细表,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应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信息披露规则及格式编制。
4、财务部应由专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在各合并范围主体公司完成个体报
表、合并主体完成往来和交易对账的前提下,以母公司报表为编制基础,进行合并抵消
内部交易事项,完成合并报表的编制及附注编写。
第五十七条 财务报表由会计主办编制,会计机构负责人初审、经财务负责人和董
事长审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能
对外报送。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委托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五十九条 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10 日内报出,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度终
了后 1 个月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 2 个月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
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报出。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披露相关约定。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
为公司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
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六十一条 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30 年);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0 年);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永久);
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10 年);会
计档案移交清册(30 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
书(永久);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十三条 公司设置专用档案室保存财务档案。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经
常检查,做好防水、防霉、防蛀、防鼠、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十四条 财务档案的借阅。
公司内部员工借阅会计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经财务负
责人同意。
财务档案原则不外传,除审计、税务、司法等机关外;如需调阅,经公司财务负责
人、总经理共同批准后方可提供查阅,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五条 会计档案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保密工作。
第六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销毁财务档
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
内容。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批准并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对
尚未了结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未尽事项处理结束为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