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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1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100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鹏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803,876,066.30         2,874,916,725.64         2,874,916,725.64                    -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58,766,310.36         2,107,369,937.68         2,107,369,937.68                    -2.3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1,850,571.70                  -17.10%          815,007,206.55                    -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854,220.88                  -49.68%          277,596,543.04                -2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4,091,838.29                  -56.29%          222,812,110.91                -18.4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19,798,427.52                -18.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26                -21.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26                -2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3.43%                 12.91%                     -5.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8,648.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163,534.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5,321,658.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71,357.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40,755.12

合计                                                                        54,784,432.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5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俊民              境内自然人            36.99%     399,550,400       326,737,800 质押                  193,300,000

范秀莲              境内自然人            20.69%     223,465,600       185,749,200 质押                   89,500,000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82%     170,877,600       128,158,200

申萍                境内自然人             5.77%      62,363,847        62,363,847

杨飞                境内自然人             3.88%      41,872,686                  0 质押                  30,400,000

郝聪梅              境内自然人             0.79%       8,538,000                  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62%       6,732,700                  0
责任公司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其他                      0.51%       5,519,280                  0 冻结                   5,519,280
购专用证券账户

嘉实资本-华鑫证
券-嘉实资本嘉睿 其他                      0.46%       4,986,908                  0
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藏山南盛华康源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4,729,426                  0
(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俊民                                                                  72,812,600 人民币普通股           72,812,600

郑伟                                                                    42,719,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19,400

杨飞                                                                    41,872,686 人民币普通股           41,872,686

范秀莲                                                                  37,7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16,400

郝聪梅                                                                   8,5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38,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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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32,700 人民币普通股        6,732,700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19,280 人民币普通股        5,519,28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嘉实资本-华鑫证券-嘉实资本嘉
                                                                      4,986,908 人民币普通股        4,986,908
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藏山南盛华康源创业投资合伙企
                                                                      4,729,426 人民币普通股        4,729,426
业(有限合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4,278,693 人民币普通股        4,278,693
-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申萍系王俊民配偶,杨飞系范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莲女儿,郝聪梅系郑伟配偶,王俊民先生通过嘉实资本-华鑫证券-嘉实资本嘉睿一
明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986,908 股。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杨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153,803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份 5,718,88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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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68,689.71元,比年初数减少97.58%,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6,408,855.12元,比年初数增加35.06%,主要系本期对外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0,000,000.00元,比年初数减少72.41%,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一年
期信托计划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1,558,626.33元,比年初数减少83.17%,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一年期信托计划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9,974,300.00元,比年初数增加100%,主要系增加对海外参股公司投资所
致。
(6)长期股股投资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2,615,519.58元,比年初数增加55.26%,主要系增加对海外参股公司投资所致。
(7)无形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5,778,195.80元,比年初数增加140.9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沈阳海思科购入土地所
致。
(8)开发支出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2,236,073.60元,比年初数增加30.32%,主要系本期研究开发投入试验检测、技术
转让、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37,391.56元,比年初数增加60.39%,主要系本期新增的长期待摊的数据库使用
费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83,549,484.75元,比年初数增加11.24倍,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投资理财及川
海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投入增加所致。
(11)应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4,318,434.91元,比年初数减少31.16%,主要系集团本期支付上年按工程进度预计
的应付工程款。
(12)预收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4,694,709.99元,比年初数增加30.91%,主要系本期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864,648.22元,比年初数减少57.30%,主要系上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年终奖
本期已发放所致。
(14)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6,560,499.11元,比年初数减少48.28%,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比上年年末应
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5)长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1,806,500.00元,比年初数增加100%,主要系本期香港海思科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6)库存股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2,135,800.09元,比年初数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回购股票所致。
(17)财务费用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907,658.19元,比上年数增加1.2倍,主要系母公司以美元投资香港海思科而产生的汇
兑损失和贷款利息增长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1-9月发生数为-325,455.61元,比上年数减少4.26倍,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幅度大导致
坏账损失冲销所致。
(19)营业外收入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0,021,654.60元,比上年数减少78.8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减少所
致。
(20)营业外支出2015年1-9月发生数为2,097,832.78元,比上年数增加2.12倍,主要系本期增加对外捐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53,371,302.51 元,比上年数增加56.17%,主要系本期收客户
保证金增加所致。
(2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330,104,916.56元,比上年数增加43.28%,主要系支付的研发费
用增加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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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244,000,000.00元,比上年数增加37.46%,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现金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68,065,198.53元,比上年数增加56.32%,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
间取得的收益总额增加所致。
(2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5年1-9月发生数为46,9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倍,
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49,452,113.9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80.82%,主要系定期存款
减少,相应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2,872,076.87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9.39%,主要系本期集团减
少定期存款投资本金所致。
(2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400,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0.00%,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
致。
(2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12,135,800.09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主要系本年回
购股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王俊民先
                                                   生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王俊民、范秀 托他人管理其 2011 年 12 月 2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莲、郑伟      直接或者间接 日
                                                   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发


                                                                                                            7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的股份。 2、
除前述股份锁
定承诺外,王俊
民、范秀莲、郑
伟承诺:在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向证
券交易所申报
本人离任信息
日起 6 个月内,
本人所增持的
公司股份也将
按法律规定予
以锁定。3、王
俊民、范秀莲、
郑伟承诺:三人
在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期间,
保证不自营或
以合资、合作等
方式经营任何
与公司现从事
的业务有竞争
的业务,三人现
有的或将来成
立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以及其他受三
人控制的企业
亦不会经营与
公司现从事的
业务有竞争的
业务。如违反上


                                                       8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述承诺,三人同
                                    意承担给公司
                                    造成的全部损
                                    失。4、王俊民、
                                    范秀莲、郑伟承
                                    诺:在不与法律
                                    法规相抵触的
                                    前提下及在我
                                    们权利所及范
                                    围内,公司与我
                                    们或我们控股、
                                    实际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
                                    按公平、公开的
                                    市场原则进行,
                                    并按照《公司章
                                    程》和《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及
                                    有关规定履行
                                    法定的批准程
                                    序。我们承诺并
                                    确保我们控股、
                                    实际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不通过与
                                    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谋求特
                                    殊的利益,不会
                                    进行有损公司
                                    及其中小股东
                                    利益的关联交
                                    易。

                                    公司承诺在使
                                    用自有资金投
                                    资四川发展担
                                    保-聚智融合信
                                                                    购买相应的理
                                    托金融投资项 2014 年 10 月 2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财产品后的 12 严格履行
                                    目 1301 期单一 日
                                                                    个月内
                                    资金信托计划、
                                    成都金控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贷款单一


                                                                                             9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信托计划、
              杭信金利 2 号
              基金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四川
              聚信项目单一
              资金信托计划
              后的 12 个月
              内,不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不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
              于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

              申萍女士及其
              配偶王俊民先
              生承诺在申萍
                                              申萍女士增持
              女士增持公司
                               2015 年 08 月 26 公司股份期间
申萍、王俊民 股份期间及增                                      严格履行
                               日             及增持完成后 6
              持完成后 6 个
                                              个月
              月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
              份。

              王俊民先生及
              其共同控制公
              司的一致行动
              人范秀莲女士、
              郑伟先生,以及
                                              王俊民先生通
              王俊民先生的
                                              过嘉实资本嘉
              配偶申萍女士
                                              睿一号资产管
王俊民、范秀 承诺在王俊民 2015 年 09 月 09
                                              理计划增持公 严格履行
莲、郑伟、申萍 先生通过嘉实 日
                                              司股份期间及
              资本嘉睿一号
                                              增持完成后 6
              资产管理计划
                                              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份
              期间及增持完
              成后 6 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10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未来 6 个月内
                                       王俊民、范秀 不减持自己名 2015 年 07 月 08 2016 年 1 月 8
                                                                                                     严格履行
                                       莲、郑伟      下持有的公司 日                   日前
                                                     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5.00%    至                          15.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8,295.99   至                        51,812.22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054.1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主营业务将同比增长,但政府补贴等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2015 年 10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