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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7-05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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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贺晓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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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272,950,704.12            173,980,392.40                       5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355,963.07             42,059,854.59                        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224,596.84             20,480,490.28                        3.63%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18,189.06            -64,798,660.89                      -6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2.03%                      -0.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743,388,591.16          3,714,349,995.02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08,012,693.89          2,264,547,988.07                       1.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50,278.85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8,151,791.5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6,553,958.4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7,167.58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298.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75,973.67

    合计                                                               23,131,3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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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42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俊民         境内自然人          36.99%        399,550,400     180,490,000    质押              180,490,000

    范秀莲         境内自然人          20.69%        223,465,600     102,700,000    质押              102,700,000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82%        170,877,600      40,730,000    质押               40,730,000

    申萍           境内自然人           5.77%         62,363,847

    杨飞           境内自然人           3.88%         41,872,686       5,717,600    质押                5,717,600

    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
                   其他                 0.99%         10,658,380
    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西藏信
    托-鼎鑫融盈   其他                 0.92%          9,886,568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郝聪梅         境内自然人           0.79%          8,538,000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62%          6,732,700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   其他                 0.40%          4,339,500
    分红
    -005L-FH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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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俊民                                                             99,887,600   人民币普通股        99,887,600

    申萍                                                               62,363,847   人民币普通股        62,363,847

    范秀莲                                                             55,866,400   人民币普通股        55,866,400

    郑伟                                                               42,719,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19,400

    杨飞                                                               41,872,686   人民币普通股        41,872,68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58,380   人民币普通股        10,658,38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
                                                                        9,886,568   人民币普通股         9,886,568
    -鼎鑫融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郝聪梅                                                              8,5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38,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6,732,700   人民币普通股         6,732,700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339,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9,500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申萍系王俊民配偶,杨飞系范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莲女儿,郝聪梅系郑伟配偶,王俊民先生投资参与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
    的说明                         鼎鑫融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886,568 股。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
                                   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杨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4,153,803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份 7,718,88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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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8,567,060.74元,比年初增加103.00%,主要系辽宁海思科本期预付货款和香港海思科
本期预付咨询费。
2. 应收利息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7,027,831.62元,比年初增加37.12%,主要系公司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 长期待摊费用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315,218.74元,比年初增加11.16倍,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一年以上的数据维护
费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79,407,722.47元,比年初减少65.03%,主要系重分类调整,转入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披露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2,385,848.9元,比年初减少56.82%,主要系本期发放上期末计提年终奖所致。
6. 应交税费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5,892,512.15元,比年初减少31.29%,主要系对比期初数本期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减
少所致。
7. 其他应付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28,955,890.54元,比年初增加37.09%,主要系销售保证金增加的所致。
8. 营业收入2017年1-3月本期数为272,950,704.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89%,主要系公司对营销模式有一定调整使一季度
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9. 税金及附加2017年1-3月本期数为4,004,726.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7.33%,主要系随销售增长导致增值税增长所致。
10. 销售费用2017年1-3月本期数为125,583,619.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5倍,主要系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营销模式
有一定调整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1-3月本期数为-7,686,725.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07倍,主要系我司根据会计估计变更,调整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2017年1-3月本期数为8,256,041.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40%,主要系四川海思科收到政府补助(医药创
新基金)所致。
1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353,938,627.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18%,主要系公司对营销
模式有一定调整,使一季度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33,144,489.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8倍,主要系公司收取的
客户保证金增长所致。
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219,864,576.1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96%,主要系公司营销模
式有所调整而使学术推广开支变大所致。
1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609,998,553.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倍,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理财到期,
收回本金所致。
1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30,740,818.75元,主要系定期存款收回所致。
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98,224,756.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57%,
主要系香港海思科本期购置专利技术所致。
1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22,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14%,主要系本期新增定期存
款所致。
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689,32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31%,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3月本期数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回购股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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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王俊民、
                                                             范秀莲、郑
                                                             伟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
                                                             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
                                                关于同业竞
                                                             不由公司回
                                                争、关联交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王俊民、范                购其直接或     2011 年 12
                                                易、资金占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诺                             秀莲、郑伟                者间接持有     月 26 日
                                                用方面的承
                                                             的公司本次
                                                诺
                                                             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
                                                             2、除前述股
                                                             份锁定承诺
                                                             外,王俊民、
                                                             范秀莲、郑
                                                             伟承诺:在
                                                             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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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
                                                     司向证券交
                                                     易所申报本
                                                     人离任信息
                                                     日起 6 个月
                                                     内,本人所
                                                     增持的公司
                                                     股份也将按
                                                     法律规定予
                                                     以锁定。3、
                                                     王俊民、范
                                                     秀莲、郑伟
                                                     承诺:三人
                                                     在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期间,保
                                                     证不自营或
                                                     以合资、合
                                                     作等方式经
                                                     营任何与公
                                                     司现从事的
                                                     业务有竞争
                                                     的业务,三
                                                     人现有的或
                                                     将来成立的
                                                     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
                                                     公司以及其
                                                     他受三人控
                                                     制的企业亦
                                                     不会经营与
                                                     公司现从事
                                                     的业务有竞
                                                     争的业务。
                                                     如违反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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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三人
                                                     同意承担给
                                                     公司造成的
                                                     全部损失。
                                                     4、王俊民、
                                                     范秀莲、郑
                                                     伟承诺:在
                                                     不与法律法
                                                     规相抵触的
                                                     前提下及在
                                                     我们权利所
                                                     及范围内,
                                                     公司与我们
                                                     或我们控
                                                     股、实际控
                                                     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
                                                     业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
                                                     将按公平、
                                                     公开的市场
                                                     原则进行,
                                                     并按照《公
                                                     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
                                                     及有关规定
                                                     履行法定的
                                                     批准程序。
                                                     我们承诺并
                                                     确保我们控
                                                     股、实际控
                                                     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
                                                     业不通过与
                                                     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谋
                                                     求特殊的利
                                                     益,不会进
                                                     行有损公司
                                                     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关
                                                     联交易。

    股权激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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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在第二
                                                         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
                                                         《关于本年
                                                         度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非
                                                         保本型理财
                                                         产品和对外
                                                         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中承诺,如
                                                         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的行
                                                         为属《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2015 年
                                                         修订)》第七
                                 海思科医药                                          从承诺时间
                                                         章第一节规     2015 年 0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集团股份有   其他承诺                               开始的十二   严格履行
                                                         定的风险投     月 11 日
                                 限公司                                              个月内
                                                         资或对外提
                                                         供委托贷
                                                         款,则公司
                                                         承诺在具体
                                                         购买理财产
                                                         品和进行委
                                                         托贷款业务
                                                         的近 12 个
                                                         月内,及以
                                                         后的 12 个
                                                         月内不实施
                                                         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
                                                         资金;2、将
                                                         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3、
                                                         将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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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无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      至                      10.00%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88.11     至                    26,141.02
 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64.57
 (万元)

                                            1.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增长有一定不确定性,使业
                                            绩增长变动比例有一定不确定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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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201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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