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思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7-10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贺晓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865,584,639.06                3,714,349,995.02                      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9,541,218.73                2,264,547,988.07                    -12.5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7,449,026.29                 71.89%         1,315,457,682.12              3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821,019.46                     1.13%        213,274,428.61             -31.5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004,456.27                -79.58%           112,700,026.29             -40.3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65,259.55             -29.5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93                -1.00%                      0.20            -3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93                -1.00%                      0.20            -3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0.29%                  9.66%             -5.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84,864.52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6,490,042.98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1,028,906.2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35,129.62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7,272.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7,982,084.96

    合计                                                               100,574,402.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89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俊民         境内自然人              36.99%      399,550,400     299,662,800   质押               142,180,000

    范秀莲         境内自然人              20.69%      223,465,600     167,599,200   质押               102,910,000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82%      170,877,600     128,158,200   质押                40,730,000

    申萍           境内自然人              5.86%        63,269,785                   质押                11,000,000

    杨飞           境内自然人              3.88%        41,872,686                   质押                 7,000,000

    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
                   其他                    0.99%        10,658,380
    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西藏信
    托-鼎鑫融盈   其他                    0.92%         9,886,568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郝聪梅         境内自然人              0.79%         8,538,000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62%         6,732,700
    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   其他                    0.33%         3,560,100


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农业银行-
    工银瑞信中证
    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俊民                                                             99,887,600   人民币普通股        99,887,600

    申萍                                                               63,269,785   人民币普通股        63,269,785

    范秀莲                                                             55,866,400   人民币普通股        55,866,400

    郑伟                                                               42,719,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19,400

    杨飞                                                               41,872,686   人民币普通股        41,872,68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58,380   人民币普通股        10,658,38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
                                                                        9,886,568   人民币普通股         9,886,568
    -鼎鑫融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郝聪梅                                                              8,5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38,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6,732,700   人民币普通股         6,732,700
    司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
                                                                        3,560,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60,100
    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申萍系王俊民配偶,杨飞系范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莲女儿,郝聪梅系郑伟配偶,王俊民先生参与投资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
    的说明                         鼎鑫融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886,568 股。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
                                   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杨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4,153,803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份 7,718,88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25,171,164.95元,比年初减少36.78%,主要系本期对海保人寿投资和分红所致。
2.应收票据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681,392.55元,比年初增加32.65%,系新增客户银行承兑汇票货款所致。
3.应收账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02,441,881.86元,比年初增长1.02倍,主要系本期营销模式改变所致。
4.预付款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2,337,026.35元,比年初增加2.44倍,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30,000,000.00元,比年初减少66.18%,主要系母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理
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5,561,202.55元,比年初增加1.07倍,主要系子公司西藏十方新增理财产品。
7.长期股权投资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1,149,870.47元,比年初增加376.43倍,主要系公司新增海保人寿投资款所致。
8.在建工程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5,694,891.06元,比年初增加76.21%,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海厂区建设工程增加所致。
9.开发支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3,036,832.39元,比年初增加46.53%,主要系本期研发资本化增加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16,637.79元,比年初增加14.32倍,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一年以上的数据维护
费和子公司辽海新增装修款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9,729,364.23元,比年初增加69.00%,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的预提费用按企业
所得税法应在以后期间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88,833,957.31元,比年初增加1.15倍,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13.应付账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7,397,348.48元,比年初减少52.7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川海支付工程款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880,508.02元,比年初减少51.61%,主要系2月份发放上年年终奖所致。
15.应付利息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534,101.53元,比年初增长17.50倍,主要系母公司发行债券所致。
16.其他应付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89,082,342.68元,比年初增长73.09%,主要系本期保证金增长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10,529,740.00元,比年初增长8.84倍,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99,825,000.00元,比年初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发债所致。
19.长期借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元,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进行重分类所致。
20.预计负债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67,252,056.99元,比年初增加97.46%,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致应付的
推广费用增长所致。
21.其他综合收益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335,708.09元,比年初减少40.14%,主要系海外公司本期汇率下降所致。
22.营业收入2017年1-9月本期数为1,315,457,682.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21%,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售及营销服务收入
增长所致。
23.营业成本2017年1-9月本期数为396,156,331.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93%,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4.税金及附加2017年1-9月本期数为20,305,167.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1.04%,主要系随销售增长导致增值税增长,税金附
加也相应的增长。
25.销售费用2017年1-9月本期数为559,009,909.1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倍,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市场营
销推广费用增长所致。
26.财务费用2017年1-9月本期数为7,853,929.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倍,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发债计提利息所致。
27.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1-9月本期数为773,294.4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25%,主要系我司根据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所致。
28.其他收益2017年1-9月本期数为64,506,084.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根据新会计准则本期将与经营活动相

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本项目。
29.营业外收入2017年1-9月本期数为3,033,307.8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35%,主要系根据新会计准则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核算所致。
30.营业外支出2017年1-9月本期数为446,710.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83%,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固定资产清理所致。
3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1,307,962,446.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27%,主要系本期销售增
长引起回款增加所致。
3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665,833,756.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3倍,主要系公司收取的客
户保证金增长所致。
3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784,488,812.3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倍,主要系销售增长引起
采购增加及市场营销推广成本增加所致。
3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185,362,825.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64%,主要系公司员工增
加及工资提高所致。
3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683,970,853.1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倍,主要系公司退还保证
金所致。
3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780,536,913.95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理财到期增加所致。
3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206,801,503.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00%,
主要系本期香港海思科购置专利技术所致。
38.投资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863,614,125.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0倍,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海保
人寿投资款所致。
3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90,755,264.71元,主要系本期新增三个月以上期限的定期存款所
致。
4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199,7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发债所致。
4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610,689,32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17%,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4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本期数为487,149,318.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92%,主要系本期股
东分红和偿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同业竞   1、王俊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王俊民、范   争、关联交   范秀莲、郑    2011 年 1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诺                             秀莲、郑伟   易、资金占   伟承诺:自    月 26 日
                                                用方面的承   公司股票上


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      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
                                                     2、除前述股
                                                     份锁定承诺
                                                     外,王俊民、
                                                     范秀莲、郑
                                                     伟承诺:在
                                                     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
                                                     司向证券交
                                                     易所申报本
                                                     人离任信息
                                                     日起 6 个月
                                                     内,本人所
                                                     增持的公司
                                                     股份也将按
                                                     法律规定予
                                                     以锁定。3、


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王俊民、范
                                                     秀莲、郑伟
                                                     承诺:三人
                                                     在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期间,保
                                                     证不自营或
                                                     以合资、合
                                                     作等方式经
                                                     营任何与公
                                                     司现从事的
                                                     业务有竞争
                                                     的业务,三
                                                     人现有的或
                                                     将来成立的
                                                     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
                                                     公司以及其
                                                     他受三人控
                                                     制的企业亦
                                                     不会经营与
                                                     公司现从事
                                                     的业务有竞
                                                     争的业务。
                                                     如违反上述
                                                     承诺,三人
                                                     同意承担给
                                                     公司造成的
                                                     全部损失。
                                                     4、王俊民、
                                                     范秀莲、郑
                                                     伟承诺:在
                                                     不与法律法
                                                     规相抵触的
                                                     前提下及在
                                                     我们权利所
                                                     及范围内,
                                                     公司与我们
                                                     或我们控
                                                     股、实际控
                                                     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
                                                     业之间发生


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关联交易
                                                         将按公平、
                                                         公开的市场
                                                         原则进行,
                                                         并按照《公
                                                         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
                                                         及有关规定
                                                         履行法定的
                                                         批准程序。
                                                         我们承诺并
                                                         确保我们控
                                                         股、实际控
                                                         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
                                                         业不通过与
                                                         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谋
                                                         求特殊的利
                                                         益,不会进
                                                         行有损公司
                                                         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关
                                                         联交易。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在第二
                                                         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
                                                         《关于本年
                                                         度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非
                                                         保本型理财
                                 海思科医药                                        从承诺时间
                                                         产品和对外   2015 年 0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集团股份有   其他承诺                             开始的十二   严格履行
                                                         提供财务资   月 11 日
                                 限公司                                            个月内
                                                         助的议案》
                                                         中承诺,如
                                                         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的行
                                                         为属《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

1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范运作指引
                                                         (2015 年
                                                         修订)》第七
                                                         章第一节规
                                                         定的风险投
                                                         资或对外提
                                                         供委托贷
                                                         款,则公司
                                                         承诺在具体
                                                         购买理财产
                                                         品和进行委
                                                         托贷款业务
                                                         的近 12 个
                                                         月内,及以
                                                         后的 12 个
                                                         月内不实施
                                                         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
                                                         资金;2、将
                                                         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3、
                                                         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

                                                         王俊民先
                                                         生、范秀莲
                                                         女士及郑伟
                                                         先生作出一
                                                         致性承诺:                  从承诺时间
                                 王俊民、范                             2017 年 05
                                              其他承诺   自 2017 年 5                开始的六个   严格履行
                                 秀莲、郑伟                             月 12 日
                                                         月 12 日起                  月内
                                                         的未来六个
                                                         月内不减持
                                                         自己持有的
                                                         公司股票。

                                                         王俊民先
                                 申萍;王俊                              2017 年 09   从承诺时间
                                              其他承诺   生、申萍女                               严格履行
                                 民                                     月 13 日     开始的六个
                                                         士承诺:自

1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9 月              月内
                                                            13 日起的
                                                            未来六个月
                                                            内不减持自
                                                            己名下持有
                                                            的公司股
                                                            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50.00%    至                  -20.00%
 幅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22,636.2   至                 36,217.91
 区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5,272.39
 元)

                                           本期销售费用的增长和政府补助的变动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使业绩预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同比有所下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ircs/ssgs/com
 2017 年 07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panyIrmForSzse.do?stockcode=00265
                                                                           3

                                                                           详见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ircs/ssgs/com
 2017 年 09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panyIrmForSzse.do?stockcode=00265
                                                                           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