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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4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0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01 月 13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01 月 03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

 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

 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

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

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用途为依法予

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 10,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

909.09 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84%;按回购金额上限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
1,818.18 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

后 10 个月之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

延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

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

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或终止;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

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

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

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一、二、三。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