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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1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0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0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用途为

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

909.09 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84%;按回购金额上限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

1,818.18 万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68%。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

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 10 个月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0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3 月 16 日,9:30-11:3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 136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瑜琦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