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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1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01 月 29 日 13:30 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 号)。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9 年 01 月 28 日 15:00 至 2019 年 01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

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郑伟先生

    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因公务不能及时赶往股东大会现场,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伟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795,487,06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71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795,077,264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40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1,593,46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183,664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

股份 40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5,388,2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76%;98,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24%;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494,6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3.7997%;

98,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6.200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5,392,0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81%;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19%;0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98,4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0381%;
9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5.9619%;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臧建建律师见证了本

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