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2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余红兵
本人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现就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8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并对 11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
部投了赞成票。
(二)2018 年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4 月 6 日,对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6 月 15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及公司 2018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发表了相关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
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按照相
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
议。
(二)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
部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
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
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
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
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履职情况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和评估。此外,还组织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展开工作:
1、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时间安排;
2、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在会计师事务所年审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4、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
5、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最终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二)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提名委员
会积极向董事会、符合条件的股东征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征
集结果与审查结果上报董事会。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
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余红兵:电子邮箱 wufeng1210@126.com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Bingsheng Teng
本人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现就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8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并对 11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
部投了赞成票。
(二)2018 年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4 月 6 日,对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6 月 15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及公司 2018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发表了相关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
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按照相
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
议。
(二)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
部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
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
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
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
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半年度履职情况、薪酬情况以及年度
绩效考核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真实,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指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
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Bingsheng Teng:电子邮箱 bteng88@yahoo.com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YAN JONATHAN JUN
本人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现就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8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并对 11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
部投了赞成票。
(二)2018 年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4 月 6 日,对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6 月 15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及公司 2018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发表了相关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
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按照相
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
议。
(二)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
部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
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
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
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
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听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一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估。
(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
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同时,也为参与审计委员会的 2018 年年度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做了准备。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的
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半年度履职情况、薪酬情况以及年度
绩效考核报告的审议。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
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YAN JONATHAN JUN:电子邮箱 21199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