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思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8 年

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

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余红兵     TENG BING SHENG   YAN JONATHAN JUN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