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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9-03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

 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

 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

 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的产品
   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

发行主体原则上应为商业银行,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

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5、授权及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组

织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

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公司应向与公司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的

商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拟采取如下措施具体实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业

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在对受托银行投资品种等进行完评估后,提交公司财务

负责人进行审核;

   2、财务负责人向董事长提交理财方案;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

   5、独立董事可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

   7、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以临时公告的形

式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

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