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思科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思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80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海思科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9 日分别采 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800.00 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3,210.00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20.00 元。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 4,010.00 万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 资金。截至 2012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 民币 80,200.00 万元,扣除与该次发行相关的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5,600.00 万元 和应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895.6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704.40 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 年末余额 募集资 累计利息 金净额 直接投入募 补充流动 直接投入募 补充流动 收入净额 专户余额 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 集资金项目 资金 集资金项目 资金 1 73,704.40 47,808.71 15,180.89 535.35 17,880.97 7,701.52 0.00 0.00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经 201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1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的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 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经 2013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3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 2017 年度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2012 年 2 月, 公司分别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及保荐机构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7 月,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川海”)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7 月,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辽海”)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撤销了在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80880104001056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在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 开设的账号为 302010120190013551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中信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新开立了账号为 8116201014900000007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已将上述撤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转入新开立的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811620101490000000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撤销公司在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11362000000007633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该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 行新开设的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拉萨分行新开立了账号为 8116201013500000490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于 2016 年 1 月撤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开设的 账号为 11362000000007633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8116201014900000007 账户及 8116201013500000490 账户,子公司川海将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 11362000000016659 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808801040011574 账户存储的剩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毕。 子公司辽海在 2017 年度将“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 资 金 利 息用 于 永 久补 充 流 动资 金 后 ,葫 芦 岛 银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古城 支 行 302010120190013767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川海、辽海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葫芦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分别签 3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条款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无重大 差异,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终止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创新药物开发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各项目对 应的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后为准。公司本年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7,880.97 万元,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间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金额为 33,061.86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 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4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海思科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 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思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704.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5.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17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969.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344.06(注 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73%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 否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期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新产品生产基地建 是 25,751.69 17,116.90 17,116.90 100.00 2014 年 4 月 100,742.18 是 否 设项目 多烯磷脂酰胆碱原 是 10,799.64 3,490.67 3,490.67 100.00 2012 年 1 月 52,578.22 是 否 料药扩产项目 夫西地酸钠原料药 否 9,100.80 2,638.83 2,638.83 100.00 注1 352.98 否 否 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8,204.00 7,819.86 7,819.86 100.00 201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产品开发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10.36 3,173.59 注2 201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拓展项目 否 5,879.00 5,879.00 5,878.93 100.00 2013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4,735.13 41,945.26 10.36 40,118.78 6 超募资金投向 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是 16,278.24 16,278.24 524.99 8,225.28 注3 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278.24 16,278.24 524.99 8,225.28 合计 81,013.37 58,223.50 535.35 48,344.06 注 1、夫西地酸钠原料药扩产项目 为避免该项目扩产后产能闲置,公司控制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展的公告》。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 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 2、新产品开发项目 此项目共包含八个具体开发项目,其中包含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两个开发项目被列入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 年第 117 号)列表,公 司按照总局要求进行临床数据自查,并于 2016 年初慎重做出开发项目“复方吡格列酮格列美脲片 (HEISCO-35)”的撤回申请,导致该募投项目完成时间未达到计划进度,另一个列为自查列表的项 目于本年度已获取产品注册批件。公司撤回申请后变更项目推进计划,完善研究后将继续申报,预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因国家对仿制药实施带量采购及降价政策,公司进一步 评估后认为 HEISCO-35 项目市场前景出现显著变化,决定终止该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工作,导致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1,826.41 万元。截至本年底,新产品开发项目除前期终止的酒石酸艾芬地尔片项目及本 年度终止的复方吡格列酮格列美脲片项目外,另外六个项目均已获取生产批件,项目实施完毕。 注 3、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该项目共包含十个具体的创新药开发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1) 创新药物开发项目中仅 HEISCO-III-001 及 HEISCO-140 获取临床批件,且 HEISCO-III-001 暂缓开发, 只有 HEISCO-140 正在进行临床试验且已进入 III 期,各项工作按预期推进;(2)其他创新药开发项 目一部分存在开发进度比预期滞后或开发缓慢的情况,一部分考虑市场因素及开发环境公司对项目采 取了终止或暂缓开发的处理,致使项目整体进度较慢,考虑到创新药物开发周期长,投资大、失败率 高的固有风险,同时公司当前在研制剂项目近 60 个,2017 年的研发投入已达到 2.45 亿,今后还会继 续维持研发的高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项目,拟将剩余资金 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7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及其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利息与多烯磷脂酰胆碱原料药扩产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资于创新药物开发项目。公司超募资 金 8,969.27 万元,前期按创新药物开发项目进度进行投入,本年度创新药物开发项目经董事会及股东 会决议终止。 “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发生变化,主要系因公司已具备辽宁海思科厂区所在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减少原约定募投地点临海产业园区土地的 300.00 万元征地费用(征地费用列于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表“其他费用”中),其余费用不变。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3 日《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80,492,188.26 元,已由《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1974 号》审验并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注 4: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前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夫西地酸钠原料药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将上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5,180.90 万 元及募集资金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为准。 公司 2016 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142.28 万元。 8 1、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 2014 年上半年已建设验收完毕正式投产,项目建设安装工程存在零星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于 2015 年支付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334.79 万元,主要系:(1)随着国内制药设备行业的不断发展, 国产设备的品质已达到了较高水平,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公司通过认真的调研后采购了部分国产 设备替代了原计划中价格昂贵的进口设备,使得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较原投资计划有所降低;(2)制 药设备近几年的价格有所降低,受此影响该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较原投资计划中的 预算金额降低,也使得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较原投资计划有所降低。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多烯磷脂酰胆碱原料药扩产项目 该项目于 2012 年初已建成投产,项目出现了约 7,3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结余,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 2014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与多烯磷脂酰胆碱原料药扩产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 利息投资于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384.14 万元,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新产品开发项目 该项目于本年底已实施完毕,因该项目中个别项目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审慎评估后终止 了其进一步开发工作,致使募集资金结余 1,826.41 万元。 5、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052.95 万元,主要系该项目中大部分具体项目的开发进度低于预期,考虑到创 新药物开发周期长,投资大、失败率高的固有风险,同时公司当前在研制剂项目近 60 个,2017 年的 研发投入已达到 2.45 亿,今后还会继续维持研发的高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该项目,拟将剩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17,880.9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9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截至期末 是否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承诺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性是否发 项目 (%) 的效益 预计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态日期 生重大变 (3)=(2)/(1) 效益 化 新产品生产基 新产品生产基 17,116.90 17,116.90 100.00 2014 年 4 月 100,742.18 是 否 地建设项目 地建设项目 多烯磷脂酰胆 创新药物开发 不适 碱原料药扩产 16,278.24 524.99 8,225.29 注1 注1 不适用 否 项目 用 项目 合计 33,395.14 524.99 25,342.19 1、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投资概算发生变化,主要系因公司已具备辽宁海思科厂区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减 少原约定募投地点临海产业园区土地的 300.00 万元征地费用(征地费用列于投资预算表“其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他费用”中),其余费用不变。详见公司 2012 年 7 月 3 日《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的公告》。 2、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10 “多烯磷脂酰胆碱原料药扩产项目”于 2012 年初已建成投产,出现了约 73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结余,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 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 超募资金及其利息与多烯磷脂酰胆碱原料药扩产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资于创新药 物开发项目。 注 1、创新药物开发项目 该项目共包含十个具体的创新药开发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由于:(1)创新药物开发项目中仅 HEISCO-III-001 及 HEISCO-140 获取临床批件,且 HEISCO-III-001 暂缓开发,只有 HEISCO-140 正在进行临床试验且已进入 III 期,各项工作 按预期推进;(2)其他创新药开发项目一部分存在开发进度比预期滞后或开发缓慢的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考虑市场因素及开发环境公司对项目采取了终止或暂缓开发的处理,致使项目整体进 度较慢,考虑到创新药物开发周期长,投资大、失败率高的固有风险,同时公司当前在研制 剂项目近 60 个,2017 年的研发投入已达到 2.45 亿,今后还会继续维持研发的高投入,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项目,拟将剩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栋 罗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