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0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
权人通知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 6.04 元/股,回购数量为 6 万股。该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0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上述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74,479,620 股减少至
1,074,419,62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74,479,620 元变更为
人民币 1,074,419,62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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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0 日,9:30-11:3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 136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瑜琦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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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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