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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5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

 估计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研发实力不断提升,为了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公

 司产品的种类,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逐渐将研发重点由仿制药转

 向创新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由于研发战略的转变,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业务实

 际情况,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并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对内


                                 1
部研发费用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

    3、变更内容

    变更前的内容:

    (一)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包含与外单位合作研发)

    对于创新药,以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开始进行资本化;

    对于仿制药,若需开展临床试验,以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或

BE 备案号开始资本化,若不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中试开始的时间

点进行资本化;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以立项开始资本化。

    (二)外购药品技术

    在外购其他公司已取得的药品临床批件或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

的开发项目中,支付外购价款时进入开发阶段。

    变更后的内容:

    (一)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包含与外单位合作研发)

    对于创新药,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开始资本化;若项

目Ⅱ/Ⅲ期临床联合申报,则从进入临床试验Ⅱ/Ⅲ期时开始资本化。

对于已取得生产批件的创新药,其新适应症的开发,从开始时进行资

本化;需要进行 IV 期临床试验的,从进行 IV 期临床试验时资本化。

    对于仿制药,若需开展临床试验,取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或

BE 备案号时开始资本化;已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从立项开

始时资本化。

    (二)外购药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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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外购开发项目,以支付外购技术款时,该项目的研发情况为

准,参照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核算管理办法进行核算。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更加谨慎地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

夯实了公司的研发资产。相较与变更前的估计,本次变更对本期报表

影响预计约为减少利润 1,100 万元;预期不会对未来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研发重心的变化,

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对研发支出

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及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

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并结合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的合理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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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

结合了目前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而做出的谨慎决策。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

施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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