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更正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8-09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
11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91)。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于2018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46 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与更正,具体补充与更正内容如下: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更正前: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更正后: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
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更正前: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按回购金额上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5,384,61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更正后: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按回购金额上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 15,384,615 股,且不低于 7,700,000 股,回购股份总数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7%-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更正前: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更正后: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更正前:
为顺利完成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
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方式、价格和数
量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未能实施前述事项
予以注销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
实施本回购方案。
8、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通知债权人。
9、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11、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更正后:
为顺利完成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
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未能实施前述事项
予以注销等)。
7、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通知债权人。
8、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
10、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