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18-12-1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11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茂硕电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11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
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11
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陈海权)
(郭新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