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1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茂硕电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 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 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陈海权) (郭新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