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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明面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2774                                       债券简称:18克明01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披
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9-0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
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执行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简述: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 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执行情况: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848,43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 334,280,450 股的 2.95%,最低价为 10.85 元/股,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 11,811.1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
额等,均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总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理由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食品集团”)
于 2017 年 09 月 25 日发行了克明食品集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7 克明 EB”,债券代码“117098”,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发行
期限为 2 年。截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17 克明 EB”全部换股完毕。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回购方案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克明食品
集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 16,789,988 股。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披露《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第一个行权期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燕女士、财务总监李锐女士、副总经理杨波先生、张博栋
先生作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回购期间通过自主行权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80 万股,其中董事会秘书陈燕女士自主行权 30 万股,财务总
监李锐女士自主行权 10 万股,副总经理杨波先生自主行权 30 万股,副总经理张
博栋先生自主行权 1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相关减持、自主行权行为和回购方
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
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269,5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17,3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848,437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
用途。

   3、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