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面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21-04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由董事长陈克明先生召集和副董事长陈晖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
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名称已变更,公司决定将中文证券简称由“克明面业”变更
为“克明食品”,英文证券简称由“KEMEN”变更为“KE MING FOOD”,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区间为 375 万股-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 1.11%-2.22%,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
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9、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 2 和 3 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披
露。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