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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明食品: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
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
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
报》、 《上海 证券 报》、 《中 国证券 报》 、《证 券日 报》及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 54.8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最低价 11.18 元/股,最高价
11.4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618.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8 月 13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910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28 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