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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明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陈克
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
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
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统筹购买。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中低
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上述投资
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涉及的“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品种。

    (四)决议有效期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持有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的自有
资金、与公司经营有关产生的现金等,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人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
期限,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品种,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
多的投资回报。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