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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明食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昊宇)2022-04-26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我作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
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1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了 4 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 0 次,
通讯表决方式 4 次,委托出席 0 次)。认真仔细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
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义务,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向关联方购买房产”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生产基地调研等机会,进一
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
了解和掌握。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
委员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发表审查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一次提名委员会,2021 年 10 月 14 日提名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1 年度,本人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董事、高管
人员是否履行职责、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和核查,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emen@kemen.net.cn

    2022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刘昊宇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