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3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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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
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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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
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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