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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联集团: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切

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

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提请审议续聘华兴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德中贸易(香港)
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上海德
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佛山骏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

正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共 7 次、股

东大会 3 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

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董事会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

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

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该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

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1、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2、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

    3、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