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编号:2018-11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
年10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
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华女士主持,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盛杰等成都必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名股东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五)>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签署与盛杰等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名股东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故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