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3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4日。
2018年2月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通过。2018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472号),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但配套融资尚未开始实施,公司现正积极推进相关事宜。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至2019年3月15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