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2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
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蒋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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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期半天。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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