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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若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文东华         王远立          蒋岩波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