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瑞东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
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东”)出具
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 年 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期间, 西藏瑞东管理的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东梧桐基金”)、西藏瑞东财富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瑞东文化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东文化基金”)、西藏瑞东财
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东金世旗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瑞东金世旗基
金”)、北信瑞丰资产-工商银行-北信瑞丰瑞东麒麟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瑞东麒麟资管计划”)及其控制的新华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托-中航
信托天启【2016】181 号瑞东新材料定增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新
华基金定增产品”)累计减持股份 4,278,231 股,减持后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4.99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时间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新华基金定 集中竞价
2018.11.28-2019.1.14 3,620,500 11.25 1.50%
增产品 交易
瑞东麒麟资 集中竞价
2018.2.13-2018.2.14 657,731 21.77 0.27%
管计划 交易
合计 - 4,278,231 - 1.77%
二、 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瑞东梧桐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2,604,800 1.08% 2,604,800 1.08%
瑞东文化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495,000 0.21% 495,000 0.21%
瑞东金世旗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1,085,000 0.45% 1,085,000 0.45%
新华基金定增产品 无限售流通股 11,492,102 4.77% 7,871,602 3.26%
瑞东麒麟资管计划 无限售流通股 657,731 0.27% 0 0
合计 16,334,633 6.77% 12,056,402 4.99997%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瑞东麒麟资管计划减持的股份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故无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
求预披露减持计划。瑞东麒麟资管计划所持 657,731 股股份已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出售完毕。
新华基金定增产品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减持后,西藏瑞
东及其控制的前述股东共计持有公司 12,056,402 股股份(总股本 5%下的 100 股
以内),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
三、 履行承诺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承诺:“本公司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
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公司在锁定期内,本公司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
退出合伙。”
2017 年 12 月 6 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已解除限售。西藏瑞东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减持承诺及义务。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西藏瑞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
后,西藏瑞东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西藏瑞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西藏瑞东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
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