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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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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远立          周       华    姚海放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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