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19-03-30
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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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9)第 320ZA0064 号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
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
专项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达新材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
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康达新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
况相符。
本报告仅供康达新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47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363,633 股,发行价格为 1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99,963.00 元,
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发行承销费用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人民币 114,999,96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20ZA0004 号《验资报告》。本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收购必控科技 68.1546%股权的现金对价 10,831.34 10,831.34
支付并购交易费用 2,550.00 2,550.00
合 计
13,381.34 13,381.34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116,466,228.04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实际投入时间
收购必控科技 68.1546%股权的现金对价 108,313,428.04 2017 年至
2019 年 3 月
支付并购交易费用
8,152,800.00 24 日
合 计 116,466,228.04
注:上表中“支付并购交易费用”,不包括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
问费用和发行承销费用合计 10,000,000.00 元。本次到账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差额 1,466,265.04 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完毕。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