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关联人
徐洪珊先生(徐洪珊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陆企亭先生等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目前担任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新材”)执行董
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大洋新材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大洋新材2019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全年总金额(不含税)预计不超过3,300万元。公司2018年度向大洋新材
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844.88万元(不含税)、提供劳务发生的
关联交易实际金额364.15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得到全
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5%,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合同签订金额或
日已发生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 预计金额
金额(不 额(不含税)
则 (不含税)
含税)
市场暂无定价,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大洋新材 销售商品 不超过 3,000.00 18.29 844.88
经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大洋新材 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不超过 200.00 0 364.15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大洋新材 出租房屋 市场价格 不超过 100.00 15.88 63.52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金额(不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不含税)
含税) 比例(%) 差异(%)
《关于 2018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大洋新材 销售商品 844.88 5,000.00 1.31% -83.10%
( 公 告 编 号
2018-044)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 2018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大洋新材 提供劳务 364.15 500.00 96.14% -27.17%
( 公 告 编 号
2018-044)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 2018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大洋新材 出租房屋 63.52 100.00 42.51% -36.48%
( 公 告 编 号
2018-044)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向关联方出售已使 出售已使 《 2018 年 半 年
大洋新材 385.47 - - -
用设备 用设备 度报告全文》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在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时,基于市场前景、合作关系等对关联交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预计是合理的,但受产品的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影响,公司
异的说明(如适用)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公司 2018 年度对大洋新材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大洋新材销售业务的实际情
况,并对市场前景进行预估。2018 年公司与大洋新材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正、公允的原则,且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市场需求,为日常销售商品交易。公司实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际发生总金额虽低于预计总金额,但此差异主要基于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且公司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洪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7 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 655 号 6 幢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金属及合
金材料、化工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办公用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裁切加工、
精密制造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徐洪珊先生目前担任大洋新材执行董事,徐洪珊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陆企亭
先生等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大洋新材构成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
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
上述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市场暂无定价,经双方协商确
认,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占公司
当期销售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
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
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
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
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
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
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
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天国富证券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等康达新材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了解了
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后续安排。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
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示,中天国富证券对康达新材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