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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泉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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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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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31,670,298.24                2,467,314,149.27                        4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0,231,344.60                1,450,403,458.71                        42.0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7,590,598.38                     59.55%           530,123,554.60               4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489.52                   -103.70%           28,456,128.49                3.7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91,603.94                   -104.83%           22,703,357.74              -16.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4,552,368.47              166.9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                 -105.00%                    0.06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                 -105.00%                    0.06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1%                   -0.60%                  1.94%                 0.13%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81,555.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874,360.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5.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23,480.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2,330.11

合计                                                                             5,752,770.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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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15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长杰           境内自然人           27.03%        129,922,839       101,077,964 质押                  107,472,500

刘素霞           境内自然人            3.29%         15,836,954                  0 质押                  15,836,900

王晓军           境内自然人            2.44%         11,714,675         9,545,023 质押                    4,524,300

张宇             境内自然人            2.26%         10,845,254         8,642,957 质押                    5,000,200

北京汇富恒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87%          8,990,419                  0
富恒精选二号基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78%          8,533,502                  0
一四组合

申万宏源证券有
                 国有法人              1.64%          7,881,289                  0
限公司

朱全明           境内自然人            1.44%          6,911,665         6,911,665

韩振祥           境内自然人            1.31%          6,310,515         6,310,515 质押                    4,732,800

信继国           境内自然人            0.96%          4,601,492         4,601,492 质押                    3,451,1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长杰                                                                 28,844,875 人民币普通股           28,844,875

刘素霞                                                                 15,836,954 人民币普通股           15,836,954

北京汇富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90,419 人民币普通股            8,990,419
富恒精选二号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8,533,502 人民币普通股            8,533,50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881,289 人民币普通股            7,881,2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
                                                                        3,616,100 人民币普通股            3,616,100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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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王秀琴                                                                3,287,511 人民币普通股         3,287,511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3,06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6,400

赵玉珊                                                                3,007,536 人民币普通股        3,007,536

沈建明                                                                2,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说明                             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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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下降45.44%,主要系票据到期结算或背书转让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上升35.18%,主要系本期按供货合同约定未到回收期的货款增加及当期并购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
峰管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合并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52.52倍,主要系预付材料款、设备款等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68.60%,一是本期生产和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储备及在产品随之增加;二是应
客户要求为客户备货导致产成品增加;三是当期并购完成后存货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2.07%,主要系本期预缴税款及未抵扣的进项税重分类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67.47%,主要系新生产线建设投入所致。
7、工程物资期末较期初增长47.96倍,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工程用材料增加所致。
8、商誉期末较期初增长87.98倍,主要系当期并购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商誉增加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下降30.63%,主要系费用摊销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37.91%,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与供应商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96.14%,一是第二、三、四季度为公司的集中生产、供货期,为保障及时供货,公司原材料
采购量增加,使得应付材料款余额相应提高;二是当期并购完成后,合并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3、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5.00倍,主要系新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约定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长1.41倍,主要是本期产品生产量增大,职工工资增加。
1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49.46%,主要系期末计提的流转税、所得税减少所致。
16、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长74.68%,主要系本期计提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3.33%,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增加所致。
19、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长82.90%,主要是本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本公积增加。
2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分别增长46.08%、67.22%,一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二是本期较上期
原材料价格上涨,使成本增加所致。
2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38.4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2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102.2%,主要系本期伴随销售收入的增加,销售、运输等费用增加所致。
23、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38.04%,主要系本期生产和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加之新建3个生产基地及企业并购完成,纳
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增加等因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2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35.67%,主要系应收账款中长期应收款收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2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13.53倍,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长2.2倍,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1.66倍,一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回款增加;二是新签订的合同金额较大,
业主方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增加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三是公司在采购原材料及设备时,充分利
用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减少了经营性资金占用。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下降275.19%,主要系本期支付企业并购款及新生产线建设资金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3.25倍,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投资款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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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能否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事项的审批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08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本次所认购的龙泉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
                                               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
                     配套募集资
                                               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
                     金认购方:刘                                                                         报告期内,
                                               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2016 年 05
                     长杰、王晓                                                                           承诺人履行
                                               要求进行调整。本人认购的股份根 月 26 日
                     军、张宇、赵                                                                         其承诺
                                               据上述规定解禁后,还应按《公司
                     效德
                                               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
                                               定。

                                               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
                     交易对方:茅
                                               龙泉股份之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昌牛、马永
                                               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上述锁定期
                     军、施建洪、                                                                         报告期内,
                                               内,如果龙泉股份实施配股、送股、2016 年 05
                     刘建昌、金                                                                           承诺人履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       月 26 日
                     虎、贾秋华、                                                                         其承诺
                                               本人/本企业增持该公司股份的,
                     边友刚、刘宵
                                               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
                     晴
                                               求。

                     交易对方:朱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 2016 年 05                  报告期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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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明、朱全     的龙泉股份之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月 26 日         承诺人履行
洪、高雪清、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上述锁                       其承诺
张兴平、王晓   定期内,如果龙泉股份实施配股、
军、徐李平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导致本人/本企业增持该公司股份
               的,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要求。2、补偿义务人进一步承诺:
               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龙泉股
               份之股份的锁定,按照本人及其他
               补偿义务人与龙泉股份签署的《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执行。3、交
               易对方张兴平承诺:本人所获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自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解禁
               所获股份数量的 15%;自上市之日
               起满 24 个月后可解禁所获股份数
               量的 35%;自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
               月后剩余未解禁股份全部解禁。4、
               交易对方王晓军承诺:以所持新峰
               管业 3%的股权为对价所获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5、交易对方中徐李
               平承诺:2015 年 9 月受让的周强
               所持新峰管业 15 万股股份,以该
               部分新峰管业股权为对价所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本人确保新峰管业在业绩承诺
               期内的每个年度实现以下净利润: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90 万
               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2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950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5,850 万元。2、在业绩承诺期
补偿义务人:   结束后,如果新峰管业在业绩承诺                      报告期内,
                                                  2016 年 05
朱全明、朱全   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                        承诺人履行
                                                  月 26 日
洪、高雪清     承诺总额(即 17,090 万元),本人                    其承诺
               应就前述差额以所持龙泉股份之
               股份对龙泉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
               偿后仍有不足的,再以现金进行补
               偿。3、在业绩承诺期结束(以下
               简称“期末”)后,如果标的资产
               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
               发行股份价格+已支付现金补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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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应就前述差额以所持龙泉股
             份之股份对龙泉股份进行补偿;股
             份补偿后仍有不足的,再以现金进
             行补偿。4、本人对其他补偿义务
             人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
             本承诺书中的名词含义及未尽事
             项,以本人及其他补偿义务人与龙
             泉股份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议》为准。

             1、除龙泉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外,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
             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和经营与龙泉股份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2、在作为龙泉股份股东
新峰管业原   期间,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                       报告期内,
                                              2016 年 05
控股股东朱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                       承诺人履行
                                              月 26 日
全明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其承诺
             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担任职务、
             提供服务)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
             龙泉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
             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如
             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向
             龙泉股份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1、本人任职于新峰管业期间,将
             减少和避免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新峰管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以任何方式
             占用新峰管业资产。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
新峰管业原   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                       报告期内,
                                              2016 年 05
控股股东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承诺人履行
                                              月 26 日
全明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                       其承诺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手续,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
             输送利润,不损害新峰管业的合法
             权益。2、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龙泉股份
             及新峰管业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
             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3、如果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向龙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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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股份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
                     控股股东及                                                         报告期内,
                                    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 2012 年 04
                     实际控制人                                                         承诺人履行
                                    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月 26 日
                     刘长杰                                                             其承诺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董事:王晓
                     军、王相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监事:卢其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
                     栋,高管:张
                                    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
                     宇、赵效德、                                                       报告期内,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 2012 年 04
                     刘占斌、马际                                                       承诺人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月 26 日
                     红、王宝灵、                                                       其承诺
                                    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李久成;离任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董事:信继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国、韩振祥、
                     徐玉清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
                                    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
                                                                                        报告期内,
                     监事:翟乃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 2013 年 04
                                                                                        承诺人履行
                     庆、鹿传伟     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月 19 日
                                                                                        其承诺
                                    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1、本人已经和将要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任何其他下属公司、企业目前
                                    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具有
                                    同业竞争的业务;2、本人已经和
                                    将要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其他
                                    下属公司、企业未来也不直接或间
                     控股股东及                                                         报告期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接参与或从事与发行人生产、经营 2012 年 04
                     实际控制人                                                         承诺人履行
所作承诺                            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本人将不 月 26 日
                     刘长杰                                                             其承诺
                                    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
                                    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
                                    活动;4、无论是由本人研究开发
                                    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
                                    而开发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密
                                    切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其他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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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将其投产,将产生与发行人的
                                  竞争关系),发行人享有优先受让、
                                  生产的权利;5、如果发生上述第
                                  4 项的情况,本人承诺会尽快将有
                                  关新技术、新产品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发行人,并尽快向发行人提
                                  供其合理要求的资料。发行人可在
                                  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行
                                  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6、本
                                  人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发行人及
                                  其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7、本
                                  人确认并声明,本人在签署上述承
                                  诺函时是代表本人和本人已经和
                                  将要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
                                  公司、企业签署的,本人对本人已
                                  经和将要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下属公司、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承担
                                  督促和保证责任。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承
                                  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
                                  减少和规范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
                     控股股东及   理,本人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                        报告期内,
                                                                   2012 年 04
                     实际控制人   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                        承诺人履行
                                                                   月 26 日
                     刘长杰       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发行人提供优                          其承诺
                                  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
                                  的条件,并依据《山东龙泉管道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
                                  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
                                  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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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4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828.73    至                         3,600.20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571.5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 2016 年公司产品的销售供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新业务开展情况

2016 年 07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东情况

                                                                              宏观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及国家水利政
2016 年 07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策

2016 年 07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上半年业绩情况

2016 年 07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16 年 07 月 06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7 月 08 日     其他                       个人                       中标情况

2016 年 07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股价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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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7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增持计划

2016 年 07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上半年业绩情况

2016 年 07 月 15 日   其他       个人                    中标情况

2016 年 07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新峰管业业务情况

2016 年 07 月 18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订单情况

2016 年 07 月 2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 年 07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新业务进展情况

2016 年 07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7 月 23 日   其他       个人                    股价情况

2016 年 07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项目

2016 年 07 月 27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参与项目情况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订单情况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其他       个人                    对投资者回报

2016 年 08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8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2016 年上半年度业绩情况

2016 年 08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 年 08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股价情况

2016 年 08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新峰管业主营业务

2016 年 08 月 13 日   其他       个人                    股东情况

2016 年 08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新峰管业主要业务

2016 年 08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新业务进展情况

2016 年 08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停牌情况及何时复牌

2016 年 08 月 18 日   其他       个人                    2016 年上半年度业绩情况

2016 年 08 月 2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 年 08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业绩

2016 年 08 月 22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订单情况

2016 年 08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新业务开展情况

2016 年 08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股价情况

2016 年 08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新峰管业情况

2016 年 09 月 03 日   其他       个人                    订单情况

2016 年 09 月 05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09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 年 09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项目



                                                                                          1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宏观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及国家水利政
2016 年 09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策

2016 年 09 月 10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2016 年 09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生产基地情况

2016 年 09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业务拓展及新业务情况

2016 年 09 月 14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09 月 16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2016 年 09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9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新峰管业业务情况

2016 年 09 月 23 日   其他       个人                    股东情况

2016 年 09 月 26 日   其他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09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 年 09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新业务开展情况

2016 年 09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订单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