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
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
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了清查、实地盘点,执行了减值测试,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拟计提 2018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1,980.28 万元,明细如下表:
年初至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资产名称
(万元)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账款 8,607.64 160.64%
其他应收款 795.62 14.85%
存货 673.25 12.56%
固定资产 1,903.77 35.53%
合计 11,980.28 223.58%
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980.28 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8,985.21 万元,相应减少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8,985.21 万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在资产负
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 万以上(含 100 万
元)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中国某供水公司等多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共计 30,650.62 万元,
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
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
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和清查,根据未来产业布局及规
划对闲置设备及状况陈旧设备进行了清理,进行了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
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
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