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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2019-02-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

提案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

 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8 年度的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员玉玲、郭随英、昌孝润、王晋勇、段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