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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将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等

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以及 2014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印发的

《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 号)执行。

    2、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将按照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按照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

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关于套期会计处理按照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

    4、公司关于金融工具列报按照 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

规定执行。

    5、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26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的要

求编制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6、公司按照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

函〔2018〕590 号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

(2018)》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附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修订金融工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

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

    (3)是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标准、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是套期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

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5)是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新金融工具政策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影响本公司财务报表 2019 年期初数,主要

影响如下:资产总额减少 54,054,315.43 元,负债总额减少

4,250,731.94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 49,803,583.49 元。

    (2)金融资产转移会计政策变更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

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3)套期会计政策变更

    套期会计准则的采用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表未产生

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

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

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中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

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 10%。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 1%时可以不再提取”。

和《流动性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中规定:“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

金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自下个月起将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

例提高至 20%以上”。

    又据证监会计字〔2007〕1 号《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有关
事项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八条中的相关规定:“公

司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利润分配处理,不得计入费用。一般风险准备

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公司易储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现金宝类产品,对标公募货币基

金应当按照公募基金的相关监管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对风险准备金进行追溯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基数包括管理费

及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 20%。待风险准备金满足《流动性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后再将计提比例调整为 10%,直至风险准备金余额

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 1%。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