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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对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进行了事前

 认真细致地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经

 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提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提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进行了审查,经审阅

 相关材料,基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的执业资质、证券行业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及诚信情

况等方面情况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诚信、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符合年审机构选聘要求和公司年审工作需要。我们认为公司聘

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我们同意将该提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昌孝润、郭随英、段亚林、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