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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2021-05-19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SZ

债券简称:20 西部 01                       债券代码:149176.SZ

债券简称:20 西部 02                       债券代码:149216.SZ

债券简称:20 西部 D1                       债券代码:117599.SZ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发行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21 年 5 月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吴证券”)编制。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
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
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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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          录
重要声明........................................................................................................................ 1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4
      (一)20 西部 01、20 西部 02............................................................................. 4
      (二)20 西部 D1 .................................................................................................. 4
二、公司债券概况........................................................................................................ 5
      (一)20 西部 01................................................................................................... 5
      (二)20 西部 02................................................................................................... 8
      (三)20 西部 D1 ................................................................................................ 11
三、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3
      (一)持续跟踪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和
      年度报告............................................................................................................... 13
      (二)持续跟踪、督导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年度付息的信息披露、兑
      付事项................................................................................................................... 14
四、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4
      (一)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14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5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6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7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7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17
七、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7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7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7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8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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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 19
      (一)对外担保情况........................................................................................... 19
      (二)诉讼情况................................................................................................... 19
      (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23
      (四)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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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一)20 西部 01、20 西部 02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债务融资规模及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提案》,决议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流
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债务融资品种、融资金额、发行时间、期限、利率、融资资金使用及管理等,上
述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董事长联席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决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
监许可[2020]893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
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20 西部 D1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债务融资规模及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提案》,决议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流
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债务融资品种、融资金额、发行时间、期限、利率、融资资金使用及管理等,上
述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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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

     深交所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出具《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465 号),允
许公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净资本 60%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

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20 西部 01

     1、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3、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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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20 年 7 月 24 日。

     9、发行期限

     发行首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共 2 个交易日。

     10、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11、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7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
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
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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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银行账号:3700012129200900118

     (2)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02986610369

     (3)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

     银行账号:26145001040023776

     17、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
别为 AAA 级。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
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
为无效。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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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
务。

     24、质押式回购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二)20 西部 02

     1、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3、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2 年期。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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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68%。

     8、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20 年 8 月 27 日。

     9、发行期限

     发行首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共 2 个交易日。

     10、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

     11、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8 日为该计息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
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
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银行账号:3700012129200900118

     (2)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02986610369

     (3)账户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

     银行账号:26145001040023776

     17、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 AAA 级。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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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
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
为无效。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
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公司拟偿还的债务包括于 2020 年 9 月到期的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15 西部 02;债券代码:112283)及于 2020 年 12 月到期的
次级债券(债券简称:15 西证 01;债券代码:11894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中,公司拟用于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其余部分拟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4、质押式回购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三)20 西部 D1

     1、债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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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简称“20 西部 D1”。

     2、本次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3、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一年。

     5、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6、还本付息的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兑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办理。

     7、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

     8、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27 日。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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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2、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20%。

     1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14、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发行人自行承销。

     15、转让场所: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向发行对象发行、转让。

     1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1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三、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指 2020 年,下同)内,受托管理人依据《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 2020 年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如下:

     (一)持续跟踪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出具受托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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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

       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本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出具报告情况如下:

                                                                受托管理报告公告时
序号                            事项
                                                                        间
 1              西部证券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0 年 3 月 6 日
 2            西部证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9 年度)           2020 年 4 月 10 日
 3                      西部证券涉及诉讼事项                      2020 年 5 月 13 日
         西部证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4                                                                2020 年 8 月 11 日
                               十事项
         西部证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
 5                                                                2020 年 12 月 9 日
                               十事项

       (二)持续跟踪、督导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年度付息的信
息披露、兑付事项

       发行人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完成 2015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2020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工作。

四、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2020 年,国内资本市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各项工
作,证券行业充分发挥资本中介职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定位,加快业务转型,
经营情况整体向好。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
收入 4,484.7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41%;实现净利润 1,575.34 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27.98%。

       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新阶
段,聚焦证券行业发展新趋势,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区位优势、独特市场地位和鲜
明品牌形象的竞争新格局。2020 年,公司以提升“全版图”集中统一管理能力
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内部组织架构,积极通过“鲲鹏计划”、“国聘行动”、“雏鹰
计划”等市场化方式为公司补充新鲜血液,加快建设更富专业性和市场竞争力的
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妥善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适
时调整业务发展步点,防范化解遗存业务风险,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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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公司以编制“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为契机,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总
体经营战略以及各个业务板块的发展目标,以期达到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营
管理团队专业化、业务发展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精品化,以及面向未来国际化
的总体发展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下同)51.84 亿元,同比增长 40.85%;
实现净利润 11.32 亿元,同比增长 83.73%。公司作为行业内有一定竞争力和显著
区域优势的全国性综合上市券商,业绩弹性优势凸显,主要经营指标增幅均大幅
高于行业水平。在 2020 年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中,公司被评为 A 类 A 级。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5,184,163,900.03     3,680,544,587.40        4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003,407.01      610,163,902.78         8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96,979,611.99      591,397,548.99         85.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2,582,492.71       -14,618,498.81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710,507.24     2,997,587,478.69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7       88.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7       88.24%
                                                                         增加 2.68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8                 3.50
                                                                              百分点
                                                                         本年末比上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            63,862,883,987.81    48,598,499,333.65        31.41%
           负债总额            37,754,888,216.16    30,861,813,589.80        2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016,145,400.03    17,658,865,653.66        47.33%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494,327,984.91     2,930,663,822.0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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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1,106,137,154.25      715,650,870.39         54.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8,876,587.09      700,039,130.99         55.55%
        其他综合收益              -2,582,492.71       -14,726,040.29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642,553.81     2,568,666,729.8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0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0       60.00%
                                                                          增加 1.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4.08
                                                                          个百分点
                                                                        本年末比上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           60,493,018,164.59    44,692,298,345.89        35.35%
           负债总额           34,324,932,304.35    26,870,625,979.26        27.74%
       所有者权益总额         26,168,085,860.24    17,821,672,366.63        46.83%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3 号文核准,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 西部 01”、 20 西部 02”,
发行规模分别为 20 亿元、20 亿元,两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深交所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出具《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465 号),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20
西部 D1”,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公告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短期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均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单独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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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未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有效保证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的公司债券均未设定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的按时、
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公司指定资
金管理部牵头负责并由证券事务部协调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
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债券每
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
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资金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的
人员组成,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2、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净资
本对债务覆盖率高。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
创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七、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有效运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按照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完成了 15 西部 02 的本息兑付和摘牌工作。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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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
况,收集、保存与公司债券偿付相关的信息资料,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
务的情况。

     发行人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完成 15 西部
02 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至少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披露
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047 号),维持公司“15 西部 02”债项信
用等级为 AAA,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券 20 西部 01 和 20 西部 02 进行评
级。联合评级的母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于
10 月 26 日发布公告《关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承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
司证券评级业务的公告》,西部证券及上述公司债券的后续评级工作由联合资信
承继。

     联合资信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 2 个月内对公司债券
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可能导致信用等级变化的情
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诉讼、
新增借款等事项,具体参见本报告“三、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之“1、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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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跟踪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章
节相关内容。

     发行人已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

     (二)诉讼情况

     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事项的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贾跃亭向陕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贾跃亭支付融资本金、利息、
违约金共计约 48,291.77 万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贾跃亭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
年 3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贾跃亭管辖异议
的裁定。2018 年 7 月 4 日追加贾跃亭配偶甘薇为共同被告。2018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与贾跃亭及其配偶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生效,贾跃亭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
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
西高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体执行。贾跃亭方面于 2019 年 10 月在美国
申请个人破产重整,向公司发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开展了相关
工作。经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2020 年 12 月,法院裁定终结
本次执行。

     (2)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贾跃民向陕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贾跃民支付融资本金、利息、
违约金共计约 30,308.29 万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贾跃民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
年 3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贾跃民管辖异议
的裁定。2018 年 7 月 4 日追加贾跃民配偶张榕为共同被告。2018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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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司与贾跃民及其配偶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生效,贾跃民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
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
西高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体执行,取得部分执行款项;2020 年公司
协助法院处置了大部分贾跃民质押股票。2020 年 12 月,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
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3)公司已于 2018 年 2 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
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弘、单留欢共同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 24,309.04
万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刘弘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 年 5 月 24 日陕西高院裁
定驳回了管辖异议,刘弘已就陕西高院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
年 7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刘弘管辖异议的
裁定。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刘弘及其配偶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
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
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生效,刘弘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
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西高院指定西安市中级人民
法院具体执行,取得部分执行款项;2020 年公司协助法院完成刘弘质押股票的
处置。经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4)公司已于 2018 年 2 月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简称“新城区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杨丽杰、赵龙共同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人民
币 933.66 万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杨丽杰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 年 5 月 24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新城区法院驳回杨丽杰管辖异议的
裁定。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丽杰、赵龙于判决
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本金 900 万元及违约金、公司在质押股票 185.8 万股处置范
围内优先受偿。9 月 13 日,公司收到杨丽杰、赵龙上诉状。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处置杨丽杰质押股票 170.8 万股,取得处置资金 609 万元。2019 年 1 月 7 日,
新城区法院出具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确定一审判决生效。杨丽杰及其配偶
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向新城区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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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杨丽杰案件取得部分执行款项,目前仍在
执行过程中。

     (5)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设立“西部恒盈保理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国
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
托”)作为受托人的“方正东亚恒盈保理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收到国通信托发送的《通知函》,截至 5 月 25 日,
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其未收到实际融资人上海中青世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名
“深圳市天启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保理”)应于当日支付的还
款,担保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实业”)亦未履
行保证义务,已构成违约。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青保理支付融资款、违
约金、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 2.157 亿元,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应付账款
相应金额范围内优先偿付上述债务,中青旅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二中院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8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海二中院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向公
司送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中青世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回购价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款项,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中青保理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北
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应付账款相应金额范围内优先偿付上述债务。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青旅实业《民事上诉状》,中青旅实业针对一审判决提
起上诉,本案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二审开庭,法院裁决维持一审结果。公司已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7 月 2 日,上海二中院
已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经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二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6)2018 年 5 月,因中南重工违约与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
议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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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补充质押申请书》等协议文件,中南重工在公司合计质押中南文化 2,040 万
股、剩余待购回本金人民币 8,100 万元,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中南重工支付
公司剩余待购回本金、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公司为实现质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019 年 9 月 20 日,江阴市法院受理中南重工债权人对其提交的破产重整申
请。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参加中南重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

     2020 年 2 月 5 日,江阴市法院裁定中南重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0 年 3
月 3 日,中南重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中南重工持有的 34,034 万股中南文
化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被司法拍卖,公司取得部分款项。此外,为全力追回债
权、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提起针对中南重工实际控制人陈少忠及其配偶周满芬
的诉讼,其与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向西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保证人陈少忠及其配偶周满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向
公司支付欠付本金 8,1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因实现债权
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
01 民初 23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 年 8 月 21 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起诉。2020 年 4 月,中南重工持有的 34034 万股中
南文化股票被司法拍卖。公司按照享有的债权比例获得拍卖价款的分配清偿。公
司已收到部分拍卖清偿款项。

     (7)王靖与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2015 年 8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 日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协议书》《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等协议文件。
王靖将其持有的 7,000 万股信威集团(证券代码:600485,2019 年 4 月 30 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质押给公司,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
借款人民币 50,000 万元。王靖到期未清偿债务,已构成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王靖支付欠付本金 50,00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因实
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
估费、拍卖费等(以实际发生为准)。北京一中院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受理本案,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收到北京一中院(2019)京 01 执 885 号《执行案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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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通知书》。2019 年 9 月 18 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民事裁定,对王靖未偿还公
司债务范围内进行存款及相应利息的冻结、划拨,并于 9 月 20 日开始强制执行,
2020 年 6 月,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此外,为全力追回债权、维护公
司利益,公司已提起针对其配偶董蔚然的诉讼,因其在业务存续期间签署配偶承
诺书,故公司向董蔚然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还款承诺,支付融资本金、同期利
息、违约金合计 2000 万元。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已受理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新增诉讼事项如下:

     (1)钟葱于 2015 年 3 月、2016 年 6 月与公司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协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协议
文件。钟葱以质押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1,865 万股股票方式,融入初
始交易本金 8,758 万元,约定购回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钟葱未清偿到期债
务,已构成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
决钟葱、邵蕾及葛力溶(邵蕾、葛力溶为钟葱时任和现任配偶)共同向公司清偿
欠付融资本金 8,758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因实现债权所发生
的费用。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案件一审开庭,2020 年 12 月 25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公司主张的本金、利息及延期利息和违约金已基本得到支持。钟葱和公司均提起
上诉,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除上述已披露诉讼事项外,公司其余小额诉讼及仲裁事项请参见公司本年度
已发布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以及《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之“十、或有事项”。

     (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2020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西部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期货”)收
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西部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0]193 号)。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西部期货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稳妥推进相关整改工
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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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
限的存款 160,146,698.10 元,该项存款为基金公司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取
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一般风险准备,并统一存管于开立的一般
风险准备专户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13,801,693,244.45
元的债券用于卖出回购资产的质押物;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394,509,504.12 元的债券用于债券借贷质押物;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账面价
值为 166,547,234.10 元的股票系限售期股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中账面价值为 268,318,940.00 元的
中期票据以及账面价值为 191,685,470.00 元的企业债用于卖出回购资产的质押
物;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中账面价值为 47,649,700.00 元的中期票据用于债券借
贷质押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现金流充裕,资产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资产质
量优良,对各项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谨慎地提取了减值准
备,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东吴证券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
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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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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