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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及工

作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及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修订完善

了监事会相关制度,继续坚持以服务、支持、监督为导向,组织好监事会会

议,监督公司决策程序、公司财务状况、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反洗钱义务

等方面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履责情况,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监事会换届相关

事项顺利完成。监事会认真审核提名人任职资料,监督审议程序,认为新一

届监事会成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相关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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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

成。新一届监事会成立后,全体监事迅速投入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监

督职责,实现了监事会的平稳换届和有效衔接。

     二、2022 年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先后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七

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出席或列席了以上会议,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并对相关的会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会议内容、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度

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无

异议。

     三、2022 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在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及工作规则》《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评估报告》《公司 2021 年

度合规报告》《2021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2021 年度反洗钱报

告》《2021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2022

                                  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在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三)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在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公司总部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5 名,实到 5 名。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周冬生先生主持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提案》。

    (四)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在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冬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半年度合规报告》《2022 年上半年净资

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五)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冬生先生主持,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优化公司 2022 年部分风险控制指标报

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3
事会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落实,未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督及关注公司财务的情况

   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对公司 2022

年的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经过检查认为:公

司执行国家金融财税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2 月,公司向非公开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347.47 万元,2020 年度募集

资金未使用,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38,223.53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分别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3,303.08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9,058.48 万元。综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21,526.61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3,879.34 万元。监事会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

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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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公司重大投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提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10 亿元设立另

类投资子公司,设立完成之后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分批缴足。

2019 年 9 月另类投资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2019 年出资 2 亿元,2020 年增资 2 亿元。

    2022 年 5 月公司 2022 年第 1 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西部证券投资

(西安)有限公司申请拨付注册资金事宜的提案》,会议同意在 2022 年分

两次向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金人民币 4 亿元,已分

别于 2022 年 1 月、5 月实际拨付,截至 2022 年底公司累计拨付注册资金 8

亿元。

    监事会经过检查认为,上述投资事项经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公司预计关联交易范围之内。

   监事会经过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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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年度审计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别对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

大或重要缺陷。

     (八)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净资本等

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规

定,持续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管理,2022 年公司全面风险

管 理 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能够满足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制度要求。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

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指定媒体,真实、准确、及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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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的披露相关信息,没有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能够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

信息保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规

范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能够真实、

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节所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不存在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

   (十一)反洗钱监督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反洗钱培训、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

 规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反洗钱报告等方式,认真履行反洗钱

 工作的监督职责,推动公司反洗钱治理架构的持续完善。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持续完善反洗钱内控体系,

 着力提升反洗钱履职能力,平稳有序地开展反洗钱工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反洗钱职责。

    (十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五、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高度关注证券行业市场发展、紧跟监管形势,围绕

资本市场持续深化改革发展和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及工作规则》的规定,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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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监督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风控管理体系建设,加

强反洗钱履职、廉洁从业、诚信从业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监事会监督职责。

适时开展业务调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组织参加监管培训,不断完善监

督方式,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

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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