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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重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无锡华东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实
事求是地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字人:


   辛小标:


   高卫东:


   朱和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