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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东重机
股票代码:0026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小龙
住址: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揭阳村一组
通讯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揭阳村一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编制
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相关信息。
   二、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东重机”、“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9




                                  3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华东重机/上市公司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华重集团           指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小龙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华重集团和翁耀根受让其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东重机合计 51,700,000 股股份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李小龙先生,1991 年生,中国国籍,独立财务投资人。

   2、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李小龙先生持续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非公开
协议受让华重集团和翁耀根持有的华东重机合计 51,700,000 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数量(股)               比例(%)

          李小龙                   2,300                  0.00022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数量(股)               比例(%)

          李小龙                 51,702,300                 5.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华重集团将其持有的华东重机

                                   5
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李小龙先生,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2.48%;翁耀根将其持有的华东重机26,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非公开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李小龙先生,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6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华重集团持有的华东重机25,000,000股股份以及
翁耀根持有的华东重机26,7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转让价格
    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4.5元/股,标的股份
转让总价款合计为232,65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贰佰陆拾伍万元整)。
    (三)支付方式
    李小龙应于2021年1月20日前,最迟不晚于2021年1月31日,向华重集团一次
性付清股份转让总价款112,500,000元;李小龙应于2020年12月17日前(含当日),
向翁耀根先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80,000,000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40,150,000元于
2021年1月15日前, 最迟不晚于2021年1月31日付清。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转让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 1,000 股华东重机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通过集中
竞价买入 1,300 股华东重机股票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华东重机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之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
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

股票简称       华东重机                         股票代码       00268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揭阳村一
               李小龙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组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300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0022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51,702,300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13%
及变动比例


                                           9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
的股份变动
                 方式: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10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

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

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

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 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




                                 12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