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9-0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
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公司(股票简称:华东重机,股票代码:002685)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披
露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4)。
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
定,本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以及该期间与深证综合指数(399106)及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波动情况进
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 公告披露当日
股票/指数名称 变动幅度
日(2021年4月29日) (2021年5月31日)
华东重机收盘价(元/股)
3.79 3.65 -3.69%
(002685)
深证综合指数(点)
2,305.65 2,419.76 4.95%
(399106)
深证制造业指数(点)
2,857.92 3,007.28 5.23%
(399233)
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002685)收盘价累计变动幅度为-3.69%,同期
深证综合指数(399106)累计涨幅为 4.95%,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累计涨
幅为 5.2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
相关 20%的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