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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旗连锁:关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9-01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曹世如、曹世信、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
产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截
至目前,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持续租赁上述物业,续签《房屋
租赁合同》,用于开展主营业务经营。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事前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 24.0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信为曹世如兄
弟;曹世如持有资产公司 90%股权,曹世如之子曹曾俊持有资产公司 1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资子公司向曹世如、曹世信、资产公
司租赁物业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曹世如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 31 号 1 栋**
    身份证号码:5101031952061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如女士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 24.08%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曹世如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
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关联方二:曹世信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 8 号 15 栋**
    身份证号码:51010219540526****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的兄弟,曹世信未持有公司股票。
    3.履约能力分析
    曹世信先生无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
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关联方三:资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644.52 万元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 87 号
    法定代表人:曹曾俊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42337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资产公司 90%的股
权,曹曾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资产公司 10%的股权。
    资产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公司的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3,108,486.54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857,985.37 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 3,837,563.2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8,929,017.66 元。(以上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资产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4.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近三年发展状况
         资产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1 月 15 日,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及物业
     管理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序                                 面积(平                                         协定租金(元/
      出租房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地址
号                                 方米)                                               年)

                                              2019.7.18 至   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
1    曹世如     成都市武侯区红旗    521.4
                                              2022.7.17      北路 6 号 18 栋 1 层 1、 1,564,200.00
                连锁有限公司
                                                             2号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
                成都市青羊区红旗              2019.5.10 至   路 14 号、锦屏南路 1
2    曹世信                        131.28                                             165,412.80
                连锁有限公司                  2022.5.9       号“金沙蜜地”1 幢
                                                             1 层 4、5 号

                                              2019.11.10     成都市金牛区严家祠
3    资产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红旗   156.83                                              39,520.95
                                              至 2022.11.9   路 188 号 58 幢 49、
                连锁有限公司
                                                             50 号

                                              2019.6.16 至   成都市高新西区独柏
4    资产公司   成都高新区红旗连     210                                               66,150.00
                                              2022.6.15      环街 386、388、390、
                锁有限公司
                                                             392 号

                                              2019.6.16 至   成都市高新西区独柏
5    资产公司   成都高新区红旗连     200                                               63,000.00
                                              2022.6.15      街 129、131、133、
                锁有限公司
                                                             135、137、139 号
                                              2019.12.27
6    资产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红旗    1214      至             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     4,410,000.00
                连锁有限公司                  2022.12.26     87 号一楼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
     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房屋坐落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
     赁费用、出租方详见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其他条款:
    (一) 租赁费的缴纳
    承租方每年度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时
间支付首期租金,到期按约定时间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节假日相应顺延。
   (二) 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承租方享有优
先权。
   (三) 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
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 合同如需作变更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手写变更或修改、增加、减少合同内容,需经双方
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用于公司主业经营,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需
要,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
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元)

            曹世如                   房屋租赁                   0

            曹世信                   房屋租赁                   0

           资产公司                  房屋租赁              4,410,000.00

                         合计                              4,410,000.00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租租赁合同》,属于正常日常交易,交易定价
按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正常经营的需要,且交易定价采取市场定价原
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九、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