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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旗连锁: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逯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逯东)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
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现将 2018 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有列席)。本人均参加公司召开的
11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方式 8 次)。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
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表决中,本人没有
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18 年 1 月 2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 月 26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发表了独立
意见,其中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于与
关联方签署<商品经销合同>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2018 年 3 月 23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变更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
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关联(采购塑料袋)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 2018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关联交易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 2018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对 2018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8、 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对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相关事项
发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
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等,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
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邮箱:ludong@swufe.edu.cn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新的年度,
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务,加强调查研究,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
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务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逯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英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18 年度工作
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 2018 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公司召开的 11 次董事会会议
(其中通讯方式 8 次)。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
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表决中,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26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发表了独立意
见,其中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于与关
联方签署<商品经销合同>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23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变更内
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
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关联(采购塑料袋)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
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18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对 2018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8、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对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管理层定期通报公司运营
情况,介绍与公司相关的市场和产业发展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运作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
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仔细了解公司相
关的工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
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
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2018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 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
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联系方式:邮箱:tang@china.com


                                                     独立董事:唐英凯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严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18 年度工作
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公司召开的 11 次董事会会议
(其中通讯方式 9 次)。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
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表决中,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26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发表了独立意
见,其中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于与关
联方签署<商品经销合同>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23 日,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变更内
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
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关联(采购塑料袋)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18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对 2018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8、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对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
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
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
况发生。
   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学习,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审慎对外投资,防范经营风险,本着诚
信、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严洪
   邮箱:296164389@qq.com


                                                         独立董事:严洪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